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披露和評價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某種效果而制作和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
壹般來說,律師函具有以下功能:
1.律師發函可以澄清事實,制止不法侵害。
2.律師函可以以便捷的方式追償委托所欠貨款等債權。
3.通過律師函履行其他法定告知義務。
4.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之前,通過律師發函可以起到延緩訴訟時效的效果。
5.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律師函的和解功能是其主要目的。
6.通知終止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不能以律師函的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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