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勞動仲裁文書是什麽意思?

勞動仲裁文書是什麽意思?

勞動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進行仲裁和裁決。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超過法律規定期限的仲裁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壹)因追償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 上一篇:百度愛購是怎麽做的?
  • 下一篇:邦德大學的專業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