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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交房租,強行驅逐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絕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累計六個月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出租人因此遭受的損失。承租人仍拒絕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強制支付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壹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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