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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觸犯了什麽法律?

非法同居不違反我國法律,但如果壹方已婚,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則違反法律,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符合重婚罪的條件,只是非法同居而不是重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家庭編適用的解釋》第七條(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壹男壹女,未按《民法典》第壹百零四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區別對待: (壹)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2月1994日頒布實施前, 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第(二)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2月1994日頒布實施後,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重新登記結婚。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本解釋第三條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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