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3.《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道路屬於所有權人* * *,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
4.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 * *,但屬於城市公共綠地或者明確屬於個人的除外。
5.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