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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幾歲開始贍養?

法律分析:具體來說,子女需要贍養父母,主要是指父親60歲,母親55歲。而且孩子必須符合成年和經濟承受能力的條件。也就是說,已滿18周歲的子女可以獨立生活,有壹定的經濟承受能力,需要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子女結婚與否,即使不和父母同住,也需要承擔法定的贍養扶助義務。而且,贍養扶助義務不僅包括經濟義務,還包括生活和精神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4條,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經濟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老年人及其配偶有互相贍養的義務。被兄弟姐妹贍養的兄弟姐妹成年後,如果她有經濟能力,就有義務贍養沒有贍養人的老年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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