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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與子女關系的證明

法律分析:戶籍證明雙方屬於同壹派出所管轄。他們可以攜帶戶口本和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證明親屬關系。

法律依據:《關於改進和規範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二)對以下五類事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清戶口本能證明什麽,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

1,戶口遷移。

2.地址變更。

3.戶籍登記事項的變更和更正。

4.賬戶註銷。

5、住戶工作人員與戶主之間的親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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