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附加刑可以獨立適用。刑罰的種類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要處罰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等。附加刑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主刑種類有: (壹)管制;(二)刑事拘留;(三)有期徒刑;(4)無期徒刑;(5)死刑。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壹)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