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復墾是指對生產建設過程中因開挖、塌陷、占用等破壞的土地,采取修復措施恢復到可利用狀態的活動,稱為復墾。
土地復墾是指土地閑置後,對可以耕種和耕種的土地進行再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復墾條例》第二條所稱土地復墾,是指對因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破壞的土地,采取修復措施,使其可供利用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