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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上可以寫什麽來限制指定用途?

法律分析:寫在審核上就行了,此復印件只用於某些業務,其他業務無效。

身份證復印件的正確批註如下:

僅限XX銀行——————

申請XX基金借記———————。

他用了無效的————

記得簽個簽註,簽註是三行字,用藍色圓珠筆。有的筆畫與身份證上的字交叉或接觸,每壹行都要劃橫線,避免被加上其他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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