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法律法規:被提名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全國工會法》、《勞動法》等相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2.表現突出:被提名人在崗位上表現突出,取得顯著成績,對單位或社會做出重要貢獻。
3.先進性和示範性:被提名者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
4.突出團隊貢獻:如果是集體獎,要求團隊整體表現良好,在實際工作中形成合作互助的良好氛圍,為單位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5.沒有違紀違規行為:被提名人不能有嚴重失職、瀆職等不符合公務員等管理幹部選拔任用標準和廉潔從政要求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