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接受人的衣服、鞋子、包、母嬰用品等生活用品,可按個人物品入境;手術刀、飛機零件、服務器、激光測量儀等。,不能用於盈利或其他非個人目的~
3.個人物品不在海關或檢疫禁止攜帶入境的名單中,如酸奶。不要在這裏浪費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郵寄進出境的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接受海關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