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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如何撰寫法律知識信息

法律分析:

根據實際情況寫就行了,律師可以受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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