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廠管理完善,沒有疏漏,火災完全是有人造成的,廠長不會承擔刑事和行政責任。但是因為工人死在廠裏,屬於工傷性質,廠長需要做壹些民事賠償。
2.因工廠疏於管理,安全生產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而引發火災的,廠長可能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或重大責任事故罪,工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3.消防安全管理人不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可能要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大概會涉及到火災事故罪、失職罪、瀆職罪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