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解釋,交通事故可以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者殘疾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具和用具費、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