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氣原因:如遇大風、暴雨、暴雪或臺風預警等惡劣天氣,施工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停工,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安全事故:發生意外傷害、火災、爆炸、滑坡等危險事故時,應立即停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
3.施工環境汙染:如果在處理過程中未按要求對建築垃圾進行分類,造成環境汙染等問題,也應予以制止。
4.不合格材料:如發現所用材料不符合規定標準或合同要求,必須停工處理,確保質量符合要求。
5.竣工驗收前:監理部在竣工驗收前發現影響驗收的問題,需停工整改處理。
壹般來說,停工條件要根據施工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還需要參考具體的施工條件和環境因素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