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要求房客騰空房屋而引起的爭端可以通過調解、談判、仲裁和訴訟解決。首先,和解應該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如果和解不成,可以請第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根據合同或者當事人之間的約定,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條* * *對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第二百三十五條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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