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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員工購買意外保險。如果其與員工簽訂了工傷賠償協議,該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妳好。為勞動者投保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意外傷害保險作為壹種商業保險,只是工傷保險的補充,但不能代替工傷保險。只要工傷賠償協議的內容不違法,就是雙方真實意思的體現,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內容顯示公平或壹方有重大誤解,另壹方可以申請撤銷。以上意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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