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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與勞動法的沖突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不是依法制定的,其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本身就是違法的。當然以勞動法為準。勞動者不得執行此類規章制度,勞動執法部門也應責令其廢止或修改。

根據《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還規定了企業制定規章制度的原則:壹是通過民主程序;二是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第三,已經向勞動者宣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還規定了企業制定規章制度的原則:壹是通過民主程序;二是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第三,已經向勞動者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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