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還規定了企業制定規章制度的原則:壹是通過民主程序;二是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第三,已經向勞動者宣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還規定了企業制定規章制度的原則:壹是通過民主程序;二是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第三,已經向勞動者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