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始培訓是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準則、機關工作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
3.公務員有接受培訓的權利和義務。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在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