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定婚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如果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可以根據距離給予旅行假。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再給假。
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再婚的人可以享受法定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