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
所以,無論在哪裏,以什麽形式(包括網上),公務員“開店”都是違法的。說不交稅就更不合法了。
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保障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義務履行的公職人員。在我國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