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解讀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境外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出具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按照有關協議或者對等原則經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批準後,與依照本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出具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偽造、冒用或者盜用他人電子簽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