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四條設立中國公證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地方公證協會。中國公證協會和地方公證協會是社會團體和法人。中國公證協會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制定,並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公證協會是公證行業的自律組織,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監督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