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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試第三冊第九題抵押的效力問題

根據2007年6月65438+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這個問題沒有正確答案,四個選項都是正確的。對於選項C,則是所謂的財產與債務兩分法原則,即區分原則,即抵押權是物權,抵押合同是債權,抵押確實登記生效,所以C不享有抵押權,但A與C之間的抵押合同已經生效。物權法第15條。我還沒說完。根據《物權法》第191條第二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須經抵押權人乙同意,否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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