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體壓縮前緣高度< 1/2為9級工傷。
七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1)壹次性傷殘津貼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2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