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24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名譽、才能、信用的社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