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而言之,其基本原則是根據權益工具(期權、RSU等)的公允價值。)授予日,授予權(可行權)對應的總價值計入員工任職期間的相關成本或費用。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IFRS)的要求,企業需要在等待期內的每個可行權日攤銷權益工具的價值。如果員工獲得的限制性股票在四年中每年屬於65,438+0,000股,屬於第壹年的部分在當年計入費用;第二年屬於的部分分兩年計入費用,年費率1/2,以此類推。
相比之下,美國會計準則(GAAP)更加靈活。除按上述規則攤銷外,企業還可以選擇直線攤銷法,按所取得權益工具的相應價值直接計入當年成本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