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酒店的行為不符合我國《民法通則》關於相鄰關系的規定。根據第83條規定“不動產相鄰各方應當正確處理在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本著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給相鄰當事人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