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催促被執行人清場未果的情況下,法院將采取強制措施,組織警力並調動挖掘機等設備進行強制拆除,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這是為了維護國企權益,保護國有資產完整。租賃合同結束,如果承租人繼續占用廠房不搬走,國企可能會遇到阻力。在這種情況下,國企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維護自身權益。強制清場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根據租賃合同,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是為了保證雙方的權益平衡和合同的有效執行。在國有企業廠房非正常租賃的情況下,法院強制清場、抵抗、損失賠償等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合同的約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