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1,列入法檢目錄;2.入境廢物和進口舊機電設備;3、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4.入境和出境集裝箱;5.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和容器、包裝、床上用品等。6.來自動植物疫區。7、入境拆解廢舊船舶;8.可能引起船舶疾病的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和行李包裹;
二、規定的國家或地區。例如,木質包裝出口到歐盟、美國、日本等。,需要進行熱處理或熏蒸消毒,並應用IPPC標誌。
三、與中國有關的國際條約或協定。
如果出口到埃及、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亞等國家,需要取得裝運前和檢驗證書。
四、外貿合同要求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證明進行結算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