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破門而入是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未經房屋所有人或者主管機關許可,未經法定程序,由他人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雙方達成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審查和解的自願性和合法性,並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擅闖民宅在老百姓眼裏不是什麽大事,他們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意識。他們覺得破門而入無所謂,反正不偷不搶。然而,事實並沒有那麽簡單。只要他們掌握事實,就可以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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