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違約條款立即無效,不能主張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要求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性:
根據2021、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