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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的底部條款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合作協議底部條款有效。底部條款,也稱底條款,是指合同中至少壹方享有的利益。它違反了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對對方不公平,是可撤銷條款。作為壹種立法技術,總括條款包括立法時未包括、難以包括或不可預見的所有其他條款。墊底條款是法律文本中常見的法律表述,主要是為了防止法律松懈和社會形勢變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二條,合同中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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