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擇貨幣化安置的,壹次性獎勵每人8000元;
2.選擇貨幣化安置或現(建)房安置,並在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並移交舊房的,每人獎勵3000元;
3、選擇現(建)房安置需要過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發給過渡費;
4.安置戶中部分人選擇貨幣化安置、部分人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對選擇貨幣化安置的,按原住房戶人均面積按規定給予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六條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