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河南省202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4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在統考成績總分上加20分;對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高等學校應當審查並決定是否錄取:
(1)烈士子女;
(2)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
46.以下考生可在統考總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符合高校備案條件的,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
(1)自謀職業退役士兵;
(2)臺灣省省籍(含臺灣省戶籍)的歸僑、僑眷及其子女、親屬和考生。
47.少數民族考生可在統考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符合高校備案條件的,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