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主任宋:協助主任工作,分管單位財務審批;負責目標責任制考核、依法行政、文明創建、黨政信息與網絡、節能減排、老幹部工作;分管辦公室和法律服務管理科。
2.劉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本單位基建項目;負責社區矯正和安置工作;負責* * *建設、統戰、黨建、工會、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法律援助中心。
3.副主任唐靜:協助主任工作,分管人事工作;負責人民調解、司法所建設和管理、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宣傳思想、計劃生育和婦女工作;分管政治學、基層部門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