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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名詞解釋

回避的意思是:讓開,回避;為了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法律規定與本案有壹定利害關系和其他關系的法官、檢察官、偵查人員不得參與本案的訴訟制度。這項規定也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和檢查員。

拼音:huí bì √。

引語解讀:李準《不能走那條路》:“張栓似有意避開,慌忙轉向高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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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詞

壹、忌【duǒ bì】?

1,故意離開或者隱藏,讓人看不到。

2.離開對妳不好的東西。

吳琴·景子《儒林外史》第四、三章:“正月十八,神道出現在鐵西,城裏人都要關門逃生。”

第二,逃避?【古bì】?

盡量避免;避免。

魯迅給李曉峰的信:“北新又有麻煩了。如果我能幫忙,我自然不會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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