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惠州市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電話

惠州市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電話

法律分析:1233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壹條* * *中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權對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明事實,負責處理。誰也壓制不了,誰也報復不了。因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 上一篇:《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發生工傷的單位可以申請社保基金先行支付。請問新法?...
  • 下一篇:拿錯快遞拆包要賠償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