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壹方出軌導致離婚的,財產分割由雙方協商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壹方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不得分割,但雙方約定的除外。如果出軌方的行為達到過錯標準,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婚姻中的錯誤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和家庭暴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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