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分割* * *財產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必須符合以下理由:
根據《民法典》第1066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分割財產: (壹)夫妻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債務,嚴重損害夫妻利益的;
(二)壹方對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就醫的人負有法定贍養義務,另壹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法律客觀性:
民法
第1066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夫妻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分割同壹財產:
(壹)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債務,嚴重損害夫妻利益的;
(二)壹方對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就醫的人負有法定贍養義務,另壹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