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性原則:機構設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確保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合法合規。
2.合理性原則:機構設置必須堅持合理性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能任務,科學合理設置機構,合理配置人員編制。
3.綜合平衡原則:機構編制必須堅持綜合平衡原則,充分考慮各方利益和需求,綜合協調安排機構編制。
4.公開透明原則:機構編制必須堅持公開透明原則,機構編制和人員編制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5.管理效益原則:機構設置必須堅持管理效益原則,既要註重機構數量和人員配備質量,又要註重機構的管理效益和效果。
6.靈活性原則:組織設置必須遵循靈活性原則。隨著時代的發展和工作需要的變化,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要及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