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擬定審計計劃時,盡量把基本的業務規定拿出來,讓每個成員壹看就懂,壹做就知道;
2、根據每個審計項目的具體要求,先摸清所涉及的業務規章制度,使現場審計工作有據可依,標準明確;
3.審核組進入審核現場前,明確各審核人員的業務分工,責任落實到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七條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人員、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