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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是什麽意思?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使用集體土地的權利。集體土地所有權屬於農民集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承包集體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壹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被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的農民,由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歸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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