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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是法律主體嗎?

團體不是法律主體。集團公司是由許多相互關聯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就不具備法律主體資格。

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集團章程中規定的以資本為主要紐帶,以同業為本位,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等成員企業或機構組成的具有壹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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