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壹百四十壹條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壹百五十三條夫妻分割遺產時,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先將* * *和全部財產的壹半歸配偶所有,其余歸被繼承人繼承。如果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