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監察法的本質是反腐敗的國家立法,為監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提供法律依據。國家監察法不同於刑事訴訟法,監察機關行使的偵查權不同於刑事偵查權,不能簡單適用司法機關的強制措施。監察機關對職務違法行為和職務犯罪的調查適用國家監察法,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後適用刑事訴訟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上一篇:績效工資高於基本工資合理嗎?下一篇:根據法律規定,月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