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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自己找別人的東西是否構成侵占罪?

法律分析:將他人之物據為己有,構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保管不善,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個罪只有說出來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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