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947 3月31日,日本國會頒布了《教育基本法》,否定了戰時軍國主義教育政策,為戰後教育指明了發展方向。教育基本法的主要內容包括:①確定教育必須以培養人格、培養和平國家和社會的建設者為目標。所有公民都接受九年義務教育。③尊重學術自由。(4)政治教育是培養理性公民,不是搞黨派宣傳。⑤國立和公立學校禁止宗教教育,⑤教育機會平等,男女同校。⑦教師要完成自己的使命或自己的使命,就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保證教師享受良好的待遇。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也應得到鼓勵和發展。《教育基本法》中規定的教育目標與戰前法西斯軍國主義的教育方針完全不同,對戰後日本教育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因此該文件被視為日本教育史上劃時代的教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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