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企業:可承接各種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壹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本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施工:
(1)40層及以下、各種跨度的房屋建築工程;
(二)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3)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築安裝合同額不超過本企業註冊資本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施工:
(1)28層及以下、單跨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為12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3)建築面積654.38+0.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